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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10月21日星期六

選委遴選,與基督徒何干?

文:徐承恩

香港基督教界將會在十月二十九日,以教內普選的方式選出在選舉委員會的界別代表,有主內同工或會質疑此舉是否將外界的政治紛爭帶進教會,違反了政教分離的原則?

將 政教分離詮釋為信徒不當參與政治,卻是忽略了這概念產的歷史胝胳,政教分離的概念產生於政教運動期間。當時天主教會常藉政權之手打壓政教運動,而保守的新 教徒亦以同樣的手段打擊較激進的改革者。政教分離便是被打壓的一方所提出的口號:他們希望可以在不受政權干預的情況下,又憑自己的信仰良心過自己的信仰生 活。

政教分離的原則抗拒政權對信仰生活的干預,可是它本身卻是高度政治化的概念。信徒不願涉入政爭,政權卻傾向干預信仰。堅持政教分離, 乃是一場抵抗政權入侵的獨立戰爭,而爭取政教分離的歷史,也就是先賢殉道的血淚史。今天香港的基督徒能按著良心自由的敬拜上主,絕非必然,即使在現代社 會,不少地方的基督徒仍然未能得享這種福氣。

根據政教分離的原則,教會與政權不應有組織上的連繫。神聖的祭壇並不應淪為政治鬥爭的場所, 這一點筆者是同意的。可是,這絕不代表信徒當與政治絕緣。政權的權力若不受限制,終有一天他們必會染指宗教事務,不少地方的掌權者也確實如此行了。政教分 離是要靠信徒的努力去維繫的。在極權的體制中,宗教沒有自由敬拜的空間,而必須成為政權的附庸。而普遍而言,一個政治體系愈是民主,政教分離及信仰自由的 空間便會愈大,是以,一個地區的政制發展,對信徒的信仰生活乃是息息相關。信徒及教牧若以個人身份參與政治,在公民社會中對當權者進行監察,他們都可以為 政教分離以及信仰的傳承作出貢獻。

有讀者或仍會質疑為何基督徒要參與像政制發展這一類的政治討論。專注家庭倫理這一類道德問題,對基督徒 來說不是更迫切的任務麼?姑且不論這種對信仰的詮釋是否過於狹窄,這種看法仍是過於天真的。誠然一個專制的政權有可能會提出一些合乎基督徒倫理的政策。可 是,專制政權的行動往往難以預測,而萬一他們提出有違基督徒倫理的政策,亦傾向採用「大石壓死蟹」的決策方式,信徒缺乏申訴的空間。建立一個公平、公開的 政制,讓基督徒透過公共討論爭取合乎信仰原則的政策,比通過或否決一兩條個別政策更為重要。

再者,基督教信仰對於一個政權該採用甚麼的管 治手法,該建立怎樣的政制,並不是沒有意見。「行公義,施憐憫」,乃是基督教信仰對政權的要求,一個合乎信仰原則的政權不能欺凌弱小,也不能對他們的苦況 坐視不理。我們不敢說某一種政治制度完全合乎基督教的理想,那一種政制比較合符公義、合符人性,卻是可知的。基督徒在政制議題上仗義執言,可說是理直氣 壯。

在即將來臨的選委遴選,基督徒可透過選出能代表他們的選委,向角選特首的選舉的候選人施加壓力。為了抗拒政權對信仰的干預,為了讓當權者尊重信仰的原則,為了實踐基督教的政治理想,筆者鼓勵各主內同工踴躍參與,為主作鹽作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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