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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10月22日星期日

我們的代表,一定要有代表性

文:徐承恩

我們爭取普選,是希望我們選出的行政長官及議員可以有代表性:我們不希望他們只能代表一小撮人的意見。這亦是我們參與基督教界普選的原則:縱然這次普選只有基督徒參與,可是我們仍然希望盡可能反映選民的意見,好讓各界市民及有關方面可以看到普選究竟是忽樣的一回事。

是 以,我們希望選舉可以盡量做到公平、公開、公正。我們在截止題名前,早已公開了我們的立場、早已公開了我們提名及選擇行政長官的原則。我們不曖昧、不含 糊,我們一直強調行政長官的候選人必需支持盡快落實普選、尊重基督教信仰,方能得到我們的支持。我們不會以擠牙膏的方式遮掩自己的立場,也不會把這些原則 性問題延至選舉之後才解決:我們希望選民可以清楚我們的方向,並讓他們在選前有考慮、選擇的空間,因為這正是代表性的基礎。我們以個人身份出選,以個人之 力爭取個人的支持:因為我們相信機構及團體的支持並不能加強我們的代表性、因為我們知道我們要向信徒而非向團體問責。我們若然當選,直接我們的代表性是來自每一位直接投票支持的弟兄姊妹。我們問責的對象,不是別的,就是投票者本身。

如邱祖淇博士指出,從信徒那裡來、到信徒那裡去是基督徒支持普選連線的宗旨。

各位弟兄姊妹,你希望在選舉委員會中有代表你的聲音嗎?代表性從何處尋?就在你的選票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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